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区别
债务人
债的干系中有权益要求另一方(债权人)为或不为肯定举动确当事人。在债的干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要该特定的权益主体才有官僚求任务主体实行商定的任务。负有实行任务的人如不实行任务,债务人有权哀求法律机构强迫其实行。假如债务人由于对方不实行任务而蒙受到经济上的丧失,有官僚求补偿。债务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打消权。代位权是指债务人以本人的名义,代债权人利用其为第三人的权益,厥后果由债权人承当的权益;打消权是指债务人对债权人有碍于债务完成的执法举动享有的哀求打消这一举动的权益。债务人可以是百姓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度。
债权人
债的干系中有任务按商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务人)承当为或不为肯定举动确当事人。在债的干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要该任务主体才必需向债务人承当交付产业、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肯定举动的任务。债权人可以是百姓,可以是法人,国度作为民本家儿体呈现时也可以具有债权人的资历。